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关于200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
发布日期:2009/5/26 访问次数:2705
粤经贸环资[2009]43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建设局(建委)、交通局(委)、农业局、国资局、广电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委,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0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9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经贸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我省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现一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省经贸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农业厅    省国资委
省环保局     省广电局         省总工会       团省委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活动时间为6月14日至20日。
 
二、宣传重点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在我省当前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当前广东“扩内需、保增长”的形势下,广东人对科学消费、绿色消费加倍关注,为宣传广东人求真务实的精神风貌,发扬“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紧紧围绕“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的主题,做好“突出一个主题、配套九项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各项活动。
 
“一个主题”即举办2009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高校文艺汇演,“九项活动”即配套举办“我为广东节能建言献策”征文、手机短信宣传、节能知识竞赛、电视公益宣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活动”、高效照明推广论坛、节能节电设备展、能源紧缺体验日、加油站宣传等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把节能与企业增效、克服金融危机影响结合起来,把节能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结合起来,以达到宣传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推进节能全民行动,促进扩大消费需求,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节能减排舆论氛围的目的。
 
三、主要活动
 
(一)主题活动:2009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高校文艺
 
1.活动时间及地点。
 
定于2009年6月15日(周一)上午9:30-11:30在广州大学城广东科学中心
 
2.活动主要内容。
 
省领导致辞并与12个主办单位领导共同启动2009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对16家省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第二批)进行授牌、节能技术及产品展示推广、国际先进节能技术讲座、高校学生文艺汇演。
 
(二)配套九项活动
 
1.配套一:“我为广东节能建言献策”征文活动
 
通过南方网、大洋网、网易等网络媒体,以征文的形式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对广东节能工作提建议。6月中旬启动征文,6月下旬进行征文评审,6月底邀请征文获奖网友与省经贸委领导面对面座谈,接受网友对广东节能工作“拍砖”、“灌水”。
 
2.配套二:手机短信宣传活动
 
利用广东移动、广东联通两家通讯运营商网络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将宣传主题及启动仪式时间、地点发送至手机用户(6月13日,6月14日各1次)。
 
3.配套三:节能知识竞赛活动
 
利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三大平面媒体,在6月14日(南方日报)、6月15日(羊城晚报)、6月16日(广州日报)分别用1/4版面刊登“节能知识竞赛”题目及答题规则。读者答题后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将答案寄回活动组委会,随后在网友面对面座谈会上进行抽奖,抽奖结果在报纸上公布。
 
4.配套四:电视公益宣传广告活动
 
利用广东卫视、南方电视台两大电视媒体,将节能宣传周主题制作成公益宣传广告,从6月5日至6月20日连续播放半个月。
 
5.配套五:举办“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活动
 
6月20日(周六),选择南国花园社区举行“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活动”,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并免费赠送分类垃圾箱。
 
6.配套六:高效照明推广论坛
 
6月9日,在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二期1号会议室,举办高效照明推广论坛,邀请国内外权威人士进行交流,共同探讨促进高效照明推广的思路举措。
 
7.配套七:节能节电暨新能源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6月10日至12日,在广州国际会展中心(琶洲会馆)举办2009第四届广州国际节能节电暨新能源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8.配套八: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根据《广东省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于6月16日开展以“争做节能表率,实践科学发展”为主题的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增强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依法节能意识和带头节约意识,营造节能的浓厚氛围。
 
9.配套九:“牵手中石化,为节能加油”活动
 
计划于节能周期间在省内中石化加油站户外媒体开展节能宣传,开展户外媒体广告发布、派发宣传单张、使用节能环保油品等系列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2009年省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成单位由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交通厅、农业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组成。具体工作由省经贸委牵头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节能宣传周文件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制定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
 
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以及具体活动安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能够如期举行。
 
(三)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
 
各项活动的承办单位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活动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经贸部门要积极会同各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组织当地工业、商业以及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做好宣传活动。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搞好本地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
 
(二)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宣传我省的能源形势、政策、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宣传能源资源节约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节约能源的宣传。
 
(三)各市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等校园主题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各有关高校要结合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活动,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发明创新竞赛,为节能宣传建言献策,组织学生参加节能周启动仪式及相关系列活动。
 
(四)各市科技部门结合科技活动,开展节能创新成果宣传,举办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展览及各种技术交流展示活动。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等各类技术交流会、研讨会、成果展示会等,把先进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
 
(五)各市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
 
(六)各市建设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和成果,积极宣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建筑节能相关政策,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培训,普及建筑节能基本知识。
 
(七)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节能的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广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开展节能环保驾驶活动,推行节能驾驶和操作,倡导节约型的交通消费模式。
 
(八)各市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的活动,加大沼气利用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宣传,大力推广节能型产品和技术。
 
(九)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目标中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总结、推广、宣传企业节能典型经验。
 
(十)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制定重点宣传报道方案,集中开展节能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各市团组织要积极引导全省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结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开展,深化“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
 
(十二)各市和省级各产业工会要组织职工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以 “节能义务监督员行动”等为主要形式的各种竞赛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三)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各级政府机构内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组织“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在政府采购中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十四)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在行业内掀起节能减排的热潮,总结推广会员企业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
 
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请将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8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省经贸委环资处。
 
联系人:省经贸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张圆明、郑威 电话:020-8313359,83133412, 传真:020-83133335